2023-06-01 【CHRMA好康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5/15~07/15 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暨世代合作績優獎,報名開始!

【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暨世代合作績優獎】

 

 

 • 獎項介紹

隨國人平均壽命延長、少子化及高齡化之人口結構變遷,為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 勞動部於民國109年12月4日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期能提高勞動參與,促進世代合作,以建構友善就業環境。勞動部為表揚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績優單位及人員,訂定「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並辦理「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暨世代合作績優獎」,透過獎勵表揚活動,以成功案例具體呈現職場中青銀合作交流、雇主之僱用管理及創造友善職場的實際作法,激勵各界仿效,積極進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促進其穩定就業。

 

• 活動目的

勞動部為維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建構友善就業環境,肯定從事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事項之事業單位及相關人員,並鼓勵雇主推動世代合作及經驗傳承。

 

• 參選類別

績優單位獎:

積極進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並促進其穩定就業,有具體實績及成效。

組織規模分為以下四類:

一、中小企業類: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二、大型企業類: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非屬中小企業之企業。

三、中小型機構、非營利組織或團體類: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一百人之中小型機構、非營利組織或團體;基層診所或地區醫院。

四、大型機構、非營利組織或團體類:經常僱用員工數滿一百人之大型機構、非營利組織或團體;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

獎項名額:依組織規模分類各取三名,計十二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新臺幣二十萬元獎金。

世代合作績優單位獎:

於單位內推動「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第十八條所定之世代合作方式,並有具體實績及成效。

獎項名額:計五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新臺幣二十萬元獎金。

績優人員獎:

從事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事項相關工作滿三年且有具體實績及成效。

獎項名額:計三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新臺幣十萬元獎金。

 

• 注意事項

1、本屆報名截止日為112年7月15日(六)前

2、參選對象曾獲得「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績優獎」及「世代合作績優單位獎」之單位,自當屆申請截止日起四年不得參選。

3、同一單位當年度限報名單一獎項類別,不得跨類別報名。

4、各報名單位間屬關係企業、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之關係者,報名單位應就其本身營運資料提出申請,不得採用其他具有關係企業、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關係之企業之相關資料申請。

5、獎項名額由評選小組分配之,並得視參選狀況調整或從缺。

6、績優單位獎及世代合作績優單位獎之獲獎者符合申請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資格,得申請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

7、參選者於報名截止日前二年內、審查期間及獲獎後二年內,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本部得撤銷或廢止其參選或獲獎資格,並應限期命其返還已頒發之獎金:

 • 提報偽造、變造、不實或失效資料。

 • 有附件一所列重大違反相關勞動法令情事。

8、獲獎者配合事項:

 • 本部辦理推廣宣導、經驗分享會或研討會得邀請獲獎者分享優良事蹟,另得徵求獲獎者之同意後,辦理參訪,以擴散標竿經驗。

 • 本部得運用獲獎者參選之相關資料進行宣導行銷。

 • 得參加本部辦理與本項業務相關之國內外交流活動。

 • 得獎者獲獎後應於公司官方網站或相關社群媒體公告獲獎文字訊息與照片,同步彰顯獲獎榮耀。

 

• 活動期程

受理報名

2023/05/15~2023/07/15

參賽者自行下載並填寫資料表,於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繳件。

 

評選時間

2023/07/16~2023/09/30

初選:由評選委員針對參選者檢附之書面資料,依評選標準進行評選。

複選:

(一)實地審查:入圍績優單位獎及世代合作績優單位獎之參選者,由評選委員至入圍單位所在職場,依評選項目進行實地審查。

(二)訪談會議:入圍績優人員獎之參選者,由評選委員召開會議,由入圍者或其推薦人代表報告優良事蹟,依評選標準進行審查。

 

頒獎典禮

2023/10/23

主辦單位舉辦公開表揚頒獎典禮。

 

• 報名辦法

參賽者可以紙本寄送或線上報名擇一方式提送資料,於112年7月15日參選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將以下參選資料依序排列:

一、報名表(擇一參選):

(一)績優單位獎。

(二)世代合作績優單位獎。

(三)績優人員獎。

二、參選單位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參選單位最近一期繳交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提繳勞工退休金、中高齡及高齡員工投保名單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注意事項:

(一)參選績優人員獎者,免附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文件。

(二)應備資料不齊且未於通知之期限內完成補件者,視同未申請。

※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郵寄至「2023促進中高齡徵件小組」

(2316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5-2號)

 

延伸學習

1. 報名連結 了解更多
2. 電子簡章 PDF 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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